1.8月底,9月初尿素“上调”,供需两端“扭转”,市场变化分析!

2.煤炭股为何连续暴涨?

3.自驾车从北京到甘肃静宁多少公里,高速费和油费大概需要多少钱

4.国家政策扶持农业项目有哪些

8月底,9月初尿素“上调”,供需两端“扭转”,市场变化分析!

陕西油价2021首次调价_陕西今月油价调整

秋收逐渐忙碌起来,随着农用机械、种植等背景下,国内油价、化肥也有新上涨,与此同时小麦价格也出现一定的价格变化。

下面就新一轮调整进行分析,一起分析。

化肥“扭转”,迎来新变化。

从化肥市场来看,尿素在上周末迎来上涨,从涨幅来看,价格在20至40元每吨,而且生产商挺价意愿较强,对于价格上涨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

对于尿素供应来看,原料成本上涨是带动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特别是近期的煤炭价格一直处于坚挺,而且在前期停工停产的影响下,部分地区的货源不充足。

从市场需求来看,随着东北地区秋收后的种植临近,不少地区的复合肥购需求逐渐增加,特别是种植冬小麦的购开始,下游经销商也积极备货。

而磷肥产品价格也持续下跌,对于华北、华中及华东地区的复合肥市场销售量低,加之,前期高成本生产的库存较多,导致压成本量,存在一定的市场量,对于贸易商来说,还是需要谨慎。

从近期部分地区的尿素零售市场价格来看,东北地区主流市场价格在135至140元每袋,两湖地区40公斤装价格在110元左右;内蒙地区零售均价在120元,河南地区零售价格在125元,山东地区两手价格在125元左右。

陕西地区零售价格在120元,安徽地区零售价格在130元。

综合以上来看,进入到8月底,9月初,尿素出现一定的周期性需求增强,特别是在复合肥厂的逐渐开工复产,农业需求也逐渐开始,刚需也随之跟进。

此外,季节性种植,秋季收获后即将迎来种植肥料需求,局部开工增加,贸易商购备货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综合来看,受到供需两端积极性的影响下,国内尿素市场处于上涨的状态,农业积极备货,预计8月结束,9月开启需求新高点。

煤炭股为何连续暴涨?

主要还是煤炭整合力度加大...各投行认为经济走出低谷.煤炭供需不平衡..看好煤价继续上涨等原因...你可以看下下面一些投资机构的研究报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山西省新近推出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将使其2009年的实际煤炭产量减少2亿吨左右。同期,内蒙古以及陕西省等地煤炭产量有较快增长,进口增加出口减少格局不变,这两部分增量尚不足于弥补山西省煤炭产量减少。未来GDP增幅注定逐季提高。煤炭供求关系的改变确保未来煤炭价格稳定甚或小幅上升。国外煤炭价格对于国内的冲击有限。煤价走强,煤炭上市公司通过并购低成本壮大规模的机会增多,煤炭板块业绩将普遍高于此前预期,业绩向好提供了投资煤炭板块的价值空间。我们提高煤炭投资评级为“增持”。首推山西省主要煤炭上市公司,继续推荐买入潞安环能(601699)、西山煤电(000983)、兰花科创(600123)。山西省煤矿兼并重组对炼焦煤子行业供给冲击较大,关注焦煤价格稳定,金牛能源(000937)、盘江股份(600395)等将由此获益。

内容提要

山西省新近出台的10号文件,意在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重组后的单个企业规模最低为300万吨/年,单井规模不低于90万吨/年,在2009年年内完成报批和矿井压减任务。——“新政”被认为是改变山西省煤炭生产格局、左右乡镇煤矿未来发展的一个重大政策,也是多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整顿。

山西省此次兼并重组要求极高,各地情况又大不相同,即便顺利上报兼并重组,煤矿的设计、建设、以及验收等将持续一年左右的时间,因此,乡镇煤矿的复产进度将比此前预期的慢很多。乐观估计,部分煤矿至少要到2009年第四季度才会复产。

此次山西省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新政”,中止了乡镇煤矿原本打算的陆续复产,乡镇煤矿第一季度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的煤炭产量会大幅度减少,并因此影响山西全省的煤炭产量以及在全国的占比。我们预计,此次兼并重组政策,实际将使得山西全省减产2亿吨左右。

2009年第一季度,内蒙古以及陕西省的煤炭产量有大幅度增长,不过,由于运输条件的限制,内蒙古和陕西对于市场的冲击非常有限。进口增加以及出口减少也将增加国内煤炭实际供给约3000万吨。这两个因素无法弥补山西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引起的煤炭减产。

第一季度GDP同比上涨6.1%,今后实体经济逐季走好已经是显然的事实。市场煤炭价格由于供求关系改变,今后至少会保持稳定,缓步上涨概率极大。当然不同煤种表现有所不同。——这点已经超过市场此前对煤价较为悲观的预期。

资金推动下的煤炭板块的估值水平随大盘水涨船高。至少现在看来,这种资金推动的力量依然,煤炭板块还将因此获益。未来煤炭价格稳定甚或上涨,兼并重组推进将给煤炭上市公司带来更多低成本的规模扩张机会,预计今年煤炭生产成本与2008年持平,以上因素将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业绩支撑煤炭板块价值投资空间。提高煤炭投资评级为“增持”。首推山西省主要煤炭上市公司,继续推荐买入潞安环能(601699)、西山煤电(000983)、兰花科创(600123)。关注山西省煤矿兼并重组对于炼焦煤子行业供给的巨大冲击以及价格的带动作用,金牛能源(000937)、盘江股份(600395)将由此获益。

投资要点:

山西减产,5 省大幅增产。1 季度内蒙古、贵州、陕西、新疆、安徽是5 大增产省份,合计占增量的80%以上,山西、河南是主要的减产省份。内蒙古、新疆、陕西、贵州等增产幅度较大的省份,乡镇煤矿的占比较高,而乡镇煤矿≠小煤矿,北方省区除山西外,内蒙古、陕西、新疆等开条件较好的省区,乡镇煤矿规模较大,的调控力弱。

需求回暖。钢材价格则在经历连续10 周下跌后,从5 月1 日后出现回升。钢铁产能较为集中的唐山地区目前焦炭较紧缺,开滦股份焦炭提价100 元后仍供不应求,但目前钢铁的承受力有限,焦炭继续提价的空间仍待钢价的持续上涨;直供电厂耗煤在3 月1 日以来经历连续9周的下降后,在5 月10 日首次出现回升,随着钢厂以及相关产业产能利用率的提高,电力行业对动力煤的需求趋势有望转好。

动力煤进口仍有套利空间,焦煤国内外价格接轨。国际海运费近期反弹,澳西-日本月份上半月均价创08 年10 月份以来新高,月环比涨幅16.41%。运输费用的上涨使进口煤竞争力有所减弱,但当前动力煤进口仍有套利空间。考虑运费后,5 月上旬澳煤到岸价格仍较国内高25美元/吨,这一差额较08 年10 月、11 月的差价缩小5 美元左右,但仍为历史较高水平,焦煤到岸价格1100 元/吨,国内外价差完全弥合。

动力煤短期坚挺,中期仍面临压力。对动力煤需求的担心已经退居次位,短期内山西小煤矿复产进度缓慢,旺季临近,动力煤价格有望维持坚挺。但中长期来看,动力煤在供给侧仍面临内忧外患,我们对动力煤中长期价格仍相对谨慎。

焦煤价格底部确认。焦煤供给面山西临汾、吕梁、古交等焦煤主产区的小煤矿复产进度依然缓慢,国内供给依然没有太大的提升空间,国内外价格接轨进口动力减弱;需求面钢铁、焦炭产能利用率回升、通过焦钢间接出口继续恶化可能性不大,目前价格获强力支撑。

上调焦煤子行业投资评级。基于焦煤价格止跌并可能小幅回升的判断,我们认为焦煤子行业盈利预测和估值水平都存在上调的空间,上调焦煤子行业的投资评级,相应上调西山煤电、盘江股份、开滦股份评级至增持,上调潞安环能、平煤股份至谨慎增持。动力煤消化新增产能仍需时日,考虑到动力煤公司的权重,我们对整体行业及动力煤子行业仍维持中性评级,动力煤价格低位徘徊,产能扩张较大的公司有望实现盈利增长,动力煤的优选品种为大同煤业和国投新集。

投资要点:

■09年电煤夏季消费高峰期提前启动。进入5月份,我国主要城市平均气温数据看,较往年偏高。这说明

今年夏季提前到来的概率较大,从而带动电煤夏季消费高峰期提前启动。加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陆续开工的

提振作用,动力煤价格有望先抑后扬。

■煤炭行业供需维持弱平衡。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展开,下游行业将陆续回暖,终将带动上游煤炭的需求,

这在下半年会体现的更明显。同时受小煤矿安全整顿与关闭的影响,煤炭产能不会集中爆发,煤炭供需维持

弱平衡的概率加大。

■更看好动力煤、无烟块煤子行业相对乐观,对炼焦煤和喷吹煤子行业持谨慎态度。考虑到夏季用煤高

峰期的提前启动,电煤价格将获得支撑;近期钢材价格反弹,但需求的恢复仍有待观察,且中小钢厂复产又

将对钢材价格形成压力,因此炼焦煤和无烟喷吹煤价格的上涨空间受到限制,但下降空间亦不大。无烟块煤

供给有限,需求相对稳定,价格相对坚挺。

存在风险:

■合同煤价格低于预期;国际原油价格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发展低于预期;进口煤增加,将对沿海

市场煤价带来波动。

综合评价及评级调整:

■维持煤炭行业评级为“推荐”。我们认为宏观经济已经见底,煤炭行业需求将逐步恢复。下半年随着通胀

预期的加强,煤炭股的抗通胀特性将继续受到关注,维持煤炭行业“推荐”评级。

自驾车从北京到甘肃静宁多少公里,高速费和油费大概需要多少钱

北京市到静宁县小型轿车自驾:

一、高速费

全程约1452公里 高速公路收费560元(北京南收费站15元+井陉西收费站100元+旧关收费站20元+龙门收费站205元+陕西长武收费站155元+凤口主线收费站5元+凤口收费站5元+凤口收费站40元+沿川子收费站5元+六盘山收费站10元)

二、油费

油价按北京今日油价92号汽油 5.56元/升 油耗按中等排量手动挡7.8L/百公里

14.52×5.56×7.8≈630元

三、合计

560+630=1190元

国家政策扶持农业项目有哪些

国家农业政策扶持项目一:

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3.3%。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0亿元,具体奖励办法是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测算奖励到县。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在西北实施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在东北秋粮和南方水稻实行综合施肥促早熟补助,针对南方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安排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助,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对于预防区域性自然灾害、及时挽回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相关补助力度,积极推动实际效果显著的关键技术补助常态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4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继续抓好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在优势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标准园,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提升创建水平。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在东北、西北、华北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工程,制定设施建造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促进设施标准提高、技术规范提高,推进设施蔬菜规范科学发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给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以配方肥推广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继续补充完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新农企合作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配方施肥到田覆盖范围。2014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物化和资金补助等方式,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转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2014年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支持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通过工程等项目,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推动新布局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倾斜。推动国家相关科研和专项加大对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支持力度。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二是推动科技向企业流动。推动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将国家拨款形成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鼓励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确定科研成果的机构和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试点。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组织招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4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补助对象按长期作业地确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渔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一是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二是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自2012年9月开始,国家安排42亿多元用于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渔民自愿的原则,重点更新淘汰高耗能老旧船,将渔船更新改造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转型相结合,形成到较远海域作业的能力。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要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建造进度分批拨付,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不得用于购买国外设备。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4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一是认定第二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和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示范区规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试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2013年1月11日下发的《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要求,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4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在丘陵山区、老少边穷和集中供气无法覆盖的地区,发展户用沼气。支持为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和企业承担建设沼气工程,把开展沼渣、沼液利用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的重要内容;创新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机制,建立产业化发展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沼气建设和运营,拓宽沼气使用出口。依托公益性(农业)行业科技专项,加大研发攻关力度,加快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沼气项目工艺技术水平。在有条件地区试点推广购买沼气服务,健全服务体系,多措并举提高沼气服务质量和水平。

34.开展农业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按照院有关部署,目前,农业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4-2020年)》,同时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农业突出环境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不断建立健全农业保护政策和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农业环境和生态改善。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南方酸性水稻土产区为重点区域,以降低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为核心目标,以农艺措施为主体、辅以工程治理手段,在摸清污染底数的基础上,对污染耕地实行边生产、边修复,同时对示范农户进行合理补偿。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或环境敏感的流域,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在养殖、地膜、秸秆等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田残膜回收与再生、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示范建设。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治理。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处理;交通不便或转运距离较远的,可就近分散处理。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等,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过程培训,重点探索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吸引和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培育科技示范户,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4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阳光工程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农机校、农业职业院校及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工作。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4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增选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同时带动各省区市大规模开展培训工作,培养致富带头人和现代农业经营者。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辖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城镇的落户问题。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