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租房定金价_租房定金啥意思
1.什么叫定金?定金在时间上有什么规定?
2.租房 ,看房时交的定金的作用是什么? 定金的收费标准? 如果不想租了,定金怎么办? 不要复制的,用
3.租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分清免纠纷
4.租房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吗?求解!
什么叫定金?定金在时间上有什么规定?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在时间上的期限主要是根据合同上所签订的日期为准。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
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扩展资料
定金的分类:
1、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常常与预约合同并存,是指在合同订立前交付,目的在于保证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
2、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
3、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4、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5、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
百度百科-定金
租房 ,看房时交的定金的作用是什么? 定金的收费标准? 如果不想租了,定金怎么办? 不要复制的,用
定金的作用有:首先,定金是通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交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履行合同与否与该金钱或其他替代物的得失挂钩,从而促成当事人信守诺言,认真履行合同,这就决定了定金具有担保的功能;
其次,只要发生一方接受另一方定金的事实,就可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因而该种定金又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再次,给付定金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因而该种定金又具有违约定金的性质。
定金的收费标准为不高于成交价20%。不过每个地方行情不同,这个就定金就不一定多少了。
如果不想租了,那么定金是不能退的。
租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分清免纠纷
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不注意租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发生纠纷之后白白损失了钱。现在小编从法律角度找到了租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希望大家看过后能避免租房纠纷。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看清合同中写的是ldquo;租房定金rdquo;还是ldquo;租房订金rdquo;,即便一字之差,在法律上却有着天壤之别。
如果交定金,要想清楚是否确定要租这套房子,交完定金以后后悔了,那定金一般是要不回来的。交定金的时候应该约定好房租费用、什么时候签租房合同,并根据自己的要求跟房东有一个初步的书面约定,不要仅仅口头上说,我交给你定金你给我保留房子,你有可能后悔,房东也可能后悔。如果是你后悔了,定金很难再要回来;如果是房东不想租了,就要赔双倍定金。这种情况下,很多同学不好意思说,对很多事情都抱着侥幸心理,往往受骗都是利用这种心里,后吃亏就是自己,其实没关系,说话语气适当也是可以接受的。真正的骗子觉得你防备心这么强,不好骗就会放弃。
押金在法律上称为ldquo;租赁保证金rdquo;,主要用于抵冲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押金应支付多少,应当按照租期长短、装修程度、家俱家电数量和价值等因素来确定。对于出租人而言,押金数额越高,保障性能越强。但许多人会把押金误解成定金,严格来讲,两者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只有在合同中有约定时,押金才具有定金的担保作用。
ldquo;付times;押times;rdquo;是租赁市场中对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的俗称,比如付三押一,即指租金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押金数额为一个月的租金。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则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支付租金,作为承租人主要的义务,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此种违约责任常见的形式为:每逾期一日加收一定比例滞纳金,且如果超过一定的合理期限(比如30天),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既有利于保护出租人的租金收益,又能给承租人合理的宽限期。
租房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吗?求解!
租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这样的: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 定金 ”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 债务人 履行 债务 ,保障 债权人 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 订金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 违约责任 。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 商品房 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 购房 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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